只签订了《协议书》并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如果离婚我妻子可以分得我房产的一半吗?

你好,我婚前买了一套房,全款付清,婚后,我同意将我婚前所购房屋与我妻子共有,并我跟妻子还签订了《协议书》。现在我妻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得我的一半房产。但当年我们只签订了《协议书》并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我妻子可以分得我房产的一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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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答

律师鲁斌 - 律师
擅长:律师

不能,因为《协议书》未经过公证,房屋产权证也未到房管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故法院会认为你这属于可任意撤销的赠与,你可以随时撤销对你妻子的赠与。故如果你不愿意分给你妻子一半的房产,你妻子是分不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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