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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吴胜利、田崇军
日前,有媒体报道,某“中国黄金北京概念店”在2023年12月关门闭店。有投资者投诉称,自己曾在该门店购金并进行“托管”服务,金店关门自己的黄金也随之“消失”,去向成谜。
事件回顾
据报道,有的消费者涉及的金额超过500万元。此外,据他们估算,合计托管的黄金数额超5000万元,中老年人偏多。
维权的消费者表示,其参加的上述金店的“无忧预定”业务,消费者签署协议后其金条存放在金店,而消费者也将获得优惠及赠品。一份市面上流传的“无忧一年续”赠品保证单显示,赠品为消费者所购黄金重量的2.5%。
本次事件中的某“中国黄金北京概念店”,地处该市核心商圈,在开业时曾是中国黄金公司的旗舰级店铺。不过,该金店虽对外挂着“中国黄金”的招牌,但事实上并非直营店,而是中国黄金的加盟店。
此外,中国黄金其他加盟店也曾被报出消费者托管金条后难以取回的事件。
那么,“托管黄金”的金店跑路,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加盟店跑路,品牌方有责任吗?
律师说法
针对这起事件,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吴胜利、田崇军律师认为:
本案中,“托管黄金”的金店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同时还涉嫌诈骗罪等犯罪行为,消费者可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举报立案,对于加盟店跑路的行为,如果品牌方对此明知,并且没有加强措施予以监督管理,具有过错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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