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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吴胜利、赵清华
一栋楼上下居民因斗气互开“震楼器”,不仅双方闹得不可开交,邻居也深受其扰。那么,在自家开震楼器合法吗?不堪其扰的居民该如何维权呢?
事件回顾
某小区一楼栋的两户居民因斗气互开“震楼器”,从7月份至今,已有近半年之久,邻居深受其扰。
据了解,互开“震楼器”的是同一栋楼的9楼和10楼的住户,双方此前因噪音问题发生过矛盾纠纷,闹得还比较大,双方甚至搬离过此处房屋。
近期,9楼业主的女儿搬回来住了一段时间后,震楼器又开始工作。虽然10楼业主否认安装了震楼器,但邻居们怀疑他在用手机遥控震楼器工作。
那么,在自家开震楼器合法吗?不堪其扰的居民该如何维权呢?
律师说法
针对这起事件,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吴胜利、赵清华律师认为: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因此,在自家开震楼器“以噪制噪”干扰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侵犯了其他邻居的相邻权,显然不合法的。
不堪其扰的居民,首先,可以联系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有义务和责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出面协调解决。
其次,可以选择报警处理,若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注:图片及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027-85721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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