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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吴胜利、赵清华
事件回顾
家庭关系的维护需要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在养育孩子的事情上,不是某一方的任务。张女士就因为“丧偶式育儿”,和丈夫闹得要离婚。据了解,婚后张女士辞掉了原来的工作,全职带娃,丈夫因为工作的原因一直在外地,一年只回来一两次,她一个人既要照顾孩子又要收拾家务,常常累到身心俱疲。再加上各种生活琐事,夫妻间争吵不断,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为此,张女士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丈夫赔偿其在精神、工作等方面的损失。那么,法院会支持吗?
律师说法
针对这起事件,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吴胜利 赵清华律师认为: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本案中,张女士的丈夫长期在外地出差,一年只回来一两次,而张女士为照顾两人家庭,辞掉了原来的工作,全职带娃,显然张女士是为家庭共同体付出更多的家务劳动价值,承担较多家务劳动,在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其丈夫应当给予补偿。若张女士和其丈夫对离婚补偿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法院以调解书或者判决书的形式予以确认;若双方达不成协议,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定。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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