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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赵清华、田崇军
近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消息引发广泛关注:为用钱财取悦网络女主播及偿还债务,男子预谋杀子骗保骗赔,采用捂压口鼻方式杀害年仅10岁的亲生儿子。
事件回顾
据报道,张科,男,1989年12月20日出生于重庆市南川区,小学文化,农民。2019年上半年,张科在互联网上结识了女主播姬某某,姬某某经常以各种借口向张科索要钱财。张科为给付姬某某钱财及偿还所欠债务,产生将其子张某某(被害人,殁年10岁)杀害后伪造在矿场区意外坠亡,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和矿业公司赔偿金之念。
同年12月21日22时许,张科将张某某骗至重庆渝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重庆市南川区南平镇红峰村矿场区的围墙外,双手捂压张某某口鼻致其窒息死亡。而后,张科将张某某尸体搬至矿场区围墙外推下崖壁,制造张某某意外坠亡假象。22日上午,张科找到张某某尸体后报警称张某某坠亡。
最终,法院判处张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2年7月27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罪犯张科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本案中,张科的结局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那么其行为从法律上如何解读?他都触犯了哪些法律呢?
律师说法
针对这起事件,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赵清华、田崇军律师认为:
张科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本案的案件事实来看,张科为了给付女主播钱财骗保杀害其子,主观上张科具有杀害他人的直接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危害行为,最终也造成了其子张某某死亡的危害结果,张科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其行为触犯了故意杀人罪,应当被判处死刑。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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