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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赵清华、田崇军
夫妻俩因性格不合协商离婚,在民政局旁的路上一辆车突然撞向该女子并从其身上碾压而过,随后该车辆折返,再次从女子身上碾过。驾驶车辆的正是该女子的丈夫!
事件回顾
6月29日,湖南临湘一男子在民政局旁的路上开车碾压妻子两次,导致妻子死亡。
网传监控视频显示,一女子在大门口站立时,一辆车突然撞向该女子并从其身上碾压而过,随后该车辆折返,再次从女子身上碾过。
临湘市公安局长安派出所回应,两人是合法夫妻,女子受伤后先去的医院,在医院经抢救无效身亡。据悉,夫妻两有2个孩子,因性格不合协商离婚,被撞女子为00后。
警方介绍“两人协商完后,因为男方户口的原因,要过几天才能离婚,出来后就发生了这一幕。”该男子29日已被刑侦大队抓获。
6月30日,记者联系上了受害者的堂姐黄女士。黄女士说,堂妹结婚后一直过得不幸福,夫妻二人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小区居民都知道他有暴力倾向,疫情期间多次殴打堂妹,表面看起来很老实,实际上非常大男子主义。
“前两天他把我堂妹骗回来说离婚,结果昨天办手续,因为男方的户口没更新,显示的是未婚,就没有办理成功。”
“我们把妹妹送到医院以后,经过抢救无效死亡。”黄女士表示,“现在,我妹妹当天为离婚拍的证件照,已经变成了遗照。”黄女士还提到,自己的堂妹年仅22岁,2个孩子都由男方亲属代为抚养。
那么,该男子的可能会面临什么样的惩罚?
律师说法
针对这起事件,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赵清华、田崇军律师认为:
该男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该男子在与妻子办理离婚事宜的时候,在民政局门口开车撞向其妻子,并且反复碾压妻子,其具有杀害妻子的犯罪故意,也是实施了危害行为,并造成了妻子死亡的危害后果,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可能会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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