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宅失火老人遇难 谁之责?物业回应令人气愤……

凤凰网湖北联合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打造《凰家大律师》全新栏目,倾听声音、解答难题,为广大网友提供关于房产、家庭婚姻、财产纠纷、经济、刑事等方面法律咨询,网友可在“凰家大律师”页面在线提...

凤凰网湖北联合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打造《凰家大律师》全新栏目,倾听声音、解答难题,为广大网友提供关于房产、家庭婚姻、财产纠纷、经济、刑事等方面法律咨询,网友可在“凰家大律师”页面在线提问, 将会有凤凰网湖北特邀律师为你解答难题。该栏目还将会为你评析热点新闻话题,解读经典精彩案例,宣传正确的法律知识。

》》》我要提问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赵清华、田崇军

一居民家中失火,老人被困后身亡,物业方表示,事发时老人所在楼栋的消防栓正在维修。受害者家属认为,消防栓没水耽误了救援时间。这起悲剧物业有没有责任?该怎么维权呢?

事件回顾

2月1日,安徽巢湖一居民家中失火,一老人被困后身亡。2月23日,老人的儿子张先生告诉记者,因楼道的消防栓没水,耽误了消防的救援时间。小区物业表示,事发时张先生家所在楼栋的消防栓正在维修。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父母在小区带孙女。2月1日上午,两位老人在家,次卧突然冒出了火,母亲出门给晚辈打电话,父亲准备自行灭火,不料被困在房屋内。消防员赶至现场时,因为他家所在楼层消防栓没有水,只好下楼取水。等到消防人员将明火扑灭,父亲已经躺在地上没了气息。

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显示,起火点为次卧房间内的衣柜,原因系遗留火种引燃周围可燃物,直接经济损失为25万余元。

张先生说,父母都没有抽烟的习惯。他认为,消防栓没水耽误了救援时间。事后他查看发现,所在楼层的几个消防栓都没有水,也没有巡视卡片。

2月23日,小区物业人员称,事发时消防栓在维修,其它情况正由相关部门调查,不便透露。

那么,这起悲剧小区物业有没有责任?张先生该如何维权呢?

律师说法

针对这起事件,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赵清华、田崇军律师认为:

小区物业对此次火灾事故因消防栓没水而导致损失扩大的部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张先生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负有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本案中,物业公司在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上的措施不到位,导致消防栓没水,消防员无法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援,物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的规定,没有尽到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由此,其应对张先生因消防栓没水而导致火灾扩大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二十九条 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注:图片及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027-85721622 。)

  • 发表于 2022-06-22 14:01
  • 阅读 ( 19212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相关问题

评论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hbifeng
hbifeng

402 篇文章

作家榜 »

  1. hbifeng 402 文章
  2. 似水流年 14 文章
  3. 周舟 7 文章
  4. 黄 敏 0 文章
  5. 马晓东 0 文章
  6. vicky 0 文章
  7. 彭春光律师 0 文章
  8. 2kks 0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