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恋爱同居分手后 非婚生子女如何抚养?

俗话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不是每一段感情最后都能修成正果。男女恋爱未婚同居,之后因琐事分手,如果同居期间生了孩子,那么分手后非婚生子女该怎样抚养,就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

凤凰网湖北联合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打造《凰家大律师》全新栏目,倾听声音、解答难题,为广大网友提供关于房产、家庭婚姻、财产纠纷、经济、刑事等方面法律咨询,网友可在“凰家大律师”页面在线提问, 将会有凤凰网湖北特邀律师为你解答难题。该栏目还将会为你评析热点新闻话题,解读经典精彩案例,宣传正确的法律知识。

》》》我要提问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吴胜利、邹扬扬

俗话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不是每一段感情最后都能修成正果。男女恋爱未婚同居,之后因琐事分手,如果同居期间生了孩子,那么分手后非婚生子女该怎样抚养,就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

事件回顾

2015年,黄某在一场普通饭局上认识了赵某,随后两人相恋并同居。两年后,赵某为黄某生下一女。然而孩子出生后不久,两人便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争吵不断。

2018年5月,黄某、赵某两人和平分手并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对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了分割,并约定孩子由女方抚养,抚养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由黄某承担,黄某每月支付4000元,直到孩子满十八周岁。

然而当爱情不复存在,这段恋情的“后遗症”也逐渐凸显。在双方签订协议分手后,黄某仅支付了部分抚养费,此后赵某多次电话联系讨要,黄某却始终未支付任何费用,还拒绝与赵某再进行任何沟通。无奈之下,赵某只得将黄某诉至法院讨要抚养费。

那么,赵某能要到抚养费吗?男女同居分手后,非婚生子女咋抚养?

律师说法

针对这起事件,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吴胜利、邹扬扬律师认为:

赵某可以要到抚养费,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父母都有抚养的义务。

男女同居分手后,非婚生子女,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约定抚养权和抚养费。

根据相关政策,非婚生子女也可以上户口。

本案中,赵某和黄某双方签订的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的《协议书》有效,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黄某应当履行协议的约定。

如果黄某认为抚养费过高,或者觉得需要变更抚养权,也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权益。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有同等的权利,孩子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黄某主张相关的权利,包括抚养费等。

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二、 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 发表于 2021-04-20 16:31
  • 阅读 ( 61370 )
  • 分类:家庭婚姻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相关问题

评论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似水流年
似水流年

14 篇文章

作家榜 »

  1. hbifeng 402 文章
  2. 似水流年 14 文章
  3. 周舟 7 文章
  4. 黄 敏 0 文章
  5. 马晓东 0 文章
  6. vicky 0 文章
  7. 彭春光律师 0 文章
  8. 2kks 0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