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工人为包工头所雇,双方系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包工头组织了装修队,就应当承担工人的人身损失。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如果您找的是有资质的包工队,并与其签订了承揽合同,则您不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您找的是没有施工资质的包工队,并将自己房屋的装修工程承包给包工队施工,则您应当与包工头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