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劳斯莱斯26万出手 男子租多辆豪车低价倒卖将面临什么制裁?

一男子为支撑自己高消费的人设,租了多辆豪车并悉数倒卖,所得赃款200余万元,挥霍殆尽后藏匿到了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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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吴胜利、赵清华

一男子为支撑自己高消费的人设,租了多辆豪车并悉数倒卖,所得赃款200余万元,挥霍殆尽后藏匿到了老家。

事件回顾

2021年6月份,石家庄某汽车租赁公司来了一位叫王某的年轻男子,他痛快地交钱承租了一台豪车,除了按时支付租金外,之后又陆续租了好几台豪车。以为遇上了“大客户”,该租赁公司对王某偶尔延期支付、还车不及时等行为也有所容忍。

自2021年10月份开始,王某的行为越来越过分,虽然表示要继续租赁到期的车辆,但一直以各种理由不支付租金,实在催得急了就只缴纳一部分。

2022年春节前后,租赁公司要求王某要么按合同规定履约,要么把车交还,王某又编造出了家人患重病甚至去世的理由拖延还车,直到2022年5月份彻底失去联系。5月下旬,该租赁公司工作人员到裕华公安分局建通派出所报了警。接到报案后,建通派出所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展开调查取证、分析研判等侦办工作。

2022年6月6日,办案民警获悉王某在衡水某地出现后立即驾车赶到,在当地警方配合下,第二天将王某成功抓获并押解回石。经讯问,王某对其诈骗某租赁公司多辆高档汽车并倒卖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王某交代,2021年6月份,有朋友向他询问能不能购买到抵押车,手里并没有车辆可卖的王某却动了歪心思。他到某汽车租赁公司连续租了十余辆豪车,车辆到手后,他拍摄驾驶车辆的照片发布在朋友圈、微信群等处,营造自己“富二代”、不差钱的人设。而后,他以需要周转资金为由,将这些车辆抵押到河北衡水、海南三亚等地,获取赃款后用于向租赁公司交纳不菲的租金并继续租赁新的车辆进行倒卖,累计获得赃款200余万元。

王某到案后交代,为了尽快出手,他将车辆以低价进行抵押,市场价几百万的劳斯莱斯,他仅拿到26万多元。

那么,王某的行为是否涉嫌诈骗?可能面临怎样的法律惩罚?

律师说法

针对这起事件,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吴胜利、赵清华律师认为:

根据法律规定及学术理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构成要件为首先违法行为人是以不法占有为目而实施了欺诈行为,其次被害人据此产生错误认识,再次被害人基于此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然后违法行为人取得财产,最后导致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本案中王某将租赁的多辆豪车倒卖,赃款予以挥霍,并多次以各种理由不支付租金、编造家人患重病甚至去世的理由拖延还车等诈骗租赁公司车辆,倒卖累计获得赃款2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按照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注:图片及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027-85721622 。)

  • 发表于 2023-12-28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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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经济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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