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6万做抽脂手术 术前225斤 术后只瘦2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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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吴胜利、邹扬扬

爱美是人的天性,但是花六万元钱做抽脂手术,却只瘦了两三斤的结果,你能接受吗……

事件回顾

秦女士从小就比较胖,试了很多种方法体重都减不下来。她曾经在网上看到过抽脂手术的成功案例,但碍于经济条件等种种原因,想想也就算了。

2020年7月,三十多岁的秦女士经历了一场家庭变故,再加上一时冲动,又想起了做抽脂手术。经朋友介绍,她来到某医疗美容机构咨询。冲动之下,当天她就在医院做了手术,主要目的是瘦肚子。

医院表示,因为秦女士体重基数较高,费用也较高,七万二的手术费优惠后是六万元钱。但秦女士当时只是抱着咨询的想法去的,身上没带那么多钱。医院称可以进行贷款,但计算下来后,贷款利息很高。几番商议之下,秦女士向朋友借了钱,又刷了信用卡,才凑齐6万元。

手术结束后,麻醉未过,秦女士便感觉到恶心,呕吐,随后在医院输液。医生说这是正常的,需要消炎。但秦女士发现自己体型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医生告诉她,还需要塑形,半年以后看效果。

秦女士原来的体重是225斤,手术之后是222斤至223斤左右。即使手术半年后,秦女士的体重仍然没有变化、而且衣服尺码也没有变小。之后,她再次来到医院,医院表示可以再做一次手术。秦女士想想就同意了,这样来来回回几次,始终没有达到想要的效果,于是秦女士就想退款。

六万元的手术费,对月薪两千多的秦女士来说是一笔很大的数字,现在这样的结果秦女士有些接受不了。而且手术前,医院也没有说明要进行几次手术,能减重多少斤,只是说会有明显的效果。现在事情一直得不到解决,秦女士感觉自己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那么,像秦女士这种手术未达到满意效果的情况,可以要求医院退款吗?她又该如何维权呢?

律师说法

针对这起事件,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吴胜利、邹扬扬律师认为:

像秦女士这种手术没达到效果的情况,是否能够退费,需要看双方签订的医疗服务合同,以及该医疗美容机构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秦女士可以主张部分或者全部的医疗费退费。如果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还给秦女士造成了其他的损害后果,秦女士也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

秦女士可以通过向卫生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权。

而此类医疗美容机构,是否有做抽脂手术的资质,也值得探讨。

关于该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秦女士的损害后果与的诊疗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问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该医疗机构是否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抽脂手术的范围是否超过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载明的美容外科一、二级科目的诊疗项目,是否存在超范围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过错。

3、医疗机构是否具备麻醉资格。

4、医疗机构为秦女士进行脂肪抽吸术,应有术前检查及相关检验报告,病历是否完整。

5、手术前是否进行了明确的手术方案告知以及风险告知等。

本案中,医疗机构的过错参与度可能要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

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注:图片及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027-85721622 。)

  • 发表于 2021-04-20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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